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。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,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,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。